梅州借贷合同纠纷处理、管辖法院确定及合同无效情形解析

一、普通借贷合同争议的处理方式

  1. 协商解决
    指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在自主且相互体谅的原则下,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合同约定,通过阐述事实、摆明道理的方式,达成和解协议,自行处理合同纠纷的一种途径。这是最有益于维持双方关系的解决办法,有助于防止双方产生更深层次、难以挽回的矛盾。
  2. 调解处理
    指双方当事人自愿在第三方(即调解人)的主持下,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前提下,由第三方对纠纷双方进行解释疏导,促使他们相互体谅、让步,达成和解协议,进而解决纠纷的活动。
  3. 仲裁解决
    即由第三方依据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仲裁条款或自愿达成的仲裁协议,按照法律规定对合同争议事项进行居中裁决,以解决合同纠纷的一种方式。仲裁是当代世界各国普遍设立的争议解决法律机制。不过,其成本相对较高。
  4. 诉讼解决
    也就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该方式通常耗时较长,但费用相对较低。

二、借款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的确定规则

需注意的是,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若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或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涉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的案件,均不依据履行地来确定案件管辖法院。

三、民间借贷合同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

以下情形下,法院会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1. 订立民间借贷合同的当事人不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
  2.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民间借款合同;
  3.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梅州市位于广东省东北部,东北邻福建省的武平、上杭、永定、平和4县,西北接江西省寻乌县,西面连广东省河源市的龙川县、东源县、紫金县,西南、南面与汕尾市的陆河县、揭阳市的榕城区、揭西县相接,东南面和潮州市郊区、饶平县相连。全境地理座标位于东经115。18'至116。56'、北纬23。23'至24。56'之间,全市总面积15836平方公里。梅州市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区,是南亚热带和中亚热带气候区的过渡地带。平远、蕉岭和梅县北部为中亚热带气候区南缘,五华、丰顺、兴宁、大埔和平远、蕉岭、梅县南部为南亚热带气候区。这种地处低纬,近临南海、太平洋和山地的特定地形影响,形成夏日长、冬日短,气温高、冷热悬殊、光照充足、气流闭塞、雨水丰盈且集中的气候。梅州有较多的名胜古迹和人文景观。始建于唐代的千年古刹灵光寺、阴那山五指峰、松口元魁塔、泮坑瀑布、蕉岭长潭一线天、兴宁合水水库、神光山、大埔丰溪自然保护区、平远南台山、五指石、五华益塘水库、丰顺温泉及千佛塔等景点,均以其雄、奇、幽、秀之特色吸引许多游客。历史名流文天祥、祝枝山、韩愈等在这些名胜留下足迹。